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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要开征了,你们准备好了吗?那么?那些纳税人需要交纳环保税?又有那些纳税人不需要缴纳或者免征的呢?
首先我们先看看咱们立法的目的。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文明生态的建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共5章、28条,分别为总则、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附则。该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施行之日起,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法律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即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为纳税人)
不需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二)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可免征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三)有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1.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小伙伴们都看清楚了么?如果还有什么不懂只能转战度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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